中国融合教育的发展之路:从“随班就读”到“适宜融合”的深刻变革
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的主流趋势,强调让所有儿童,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,都能在普通教育环境中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。在中国,融合教育的发展走过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探索之路。从最初为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难而提出的“随班就读”,到新时代写入国家法规和发展蓝图的“融合教育”,这近四十年的历程,不仅是名词的更迭,更是一场深刻的教育理念变革与实践深化。
起步与探索:以“随班就读”破解入学难题
中国融合教育的萌芽,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。在1986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实施的背景下,为解决大量残疾儿童入学率低的问题,“随班就读”作为一种现实选择应运而生。它指的是让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中小学,与普通学生一同学习。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“量”的突破,即保障特殊儿童“有学上”的权利。正如一些学者分析,中国融合教育的起点,是在人口基数大、专业支持薄弱的国情下,承担着提升义务教育普及率的重任,这与西方国家在完成普教普及后,从“何为更公平的教育方式”角度出发探讨融合教育的背景有所不同。
内涵发展:从“内隐”到“外显”的理念确立
进入21世纪,尤其是2014年《特殊教育提升计划(2014—2016年)》的发布,标志着中国融合教育进入了内涵发展的新阶段。该文件首次明确使用了“融合教育”这一概念,表明相关政策由“内隐”走向“外显”。随后的发展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:2017年修订的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在法规层面首次提出“融合教育”;2019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》明确提出“全面推进融合教育”。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,意味着融合教育不再仅仅是一种安置方式,而是被确立为残疾人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国家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,其核心理念从“融入”普通班级,深化为构建一个能够满足所有学生多样化需求的包容性教育体系。
本土化创新:“适宜融合”模式的提出与实践
在吸收国际先进理念的同时,中国融合教育的发展始终立足于本国国情,并不断进行本土化创新。2022年,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《“十四五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》中,明确了我国融合教育“适宜融合”的本土模式。这一模式强调,融合不是“一刀切”的绝对化安置,而是要根据特殊需要学生的具体情况,提供最适合其发展的教育环境和支持。这可能是在普通班级完全融合,也可能是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,或是接受特殊教育学校的巡回指导。它体现了从追求“形式融合”到注重“实质公平”和“个体发展”的转变。如今,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在校残疾学生接受融合教育,这背后是中国近四十年来在政策、实践和理念上不断探索、总结和升华的成果。


